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5.后来,我又问了这些灵人有关他们所来自的星球的各种问题,先问的是他们的神性敬拜和启示。关于敬拜,他们说,各民族及其家族每三十天聚在一个地方听讲道。这时,讲道者走上稍高出地面的一个讲坛,教导他们带来生活良善的神性真理。关于启示,他们说,启示发生在清晨,就在他们半睡半醒之间;那时,他们仍享有未被身体感官和世俗事物所打断的内在之光。在这种时候,他们从天堂听见天使谈论神性真理,以及如何照之生活。当他们完全醒来时,只见一位身穿白衣的天使站在他们床边,然后突然从他们的视线消失。他们由此知道他们所听到的话来自天堂。他们以这种方式区分神性异象和非神性异象,因为在非神性异象中是看不到天使出现的。他们补充说,他们的讲道人便以这种方式经历启示,其他人有时也经历这种启示。
9780.“叫他们把那橄榄油拿来给你”表仁与信的良善。这从“橄榄油”的含义清楚可知,“橄榄油”是指属天之爱的良善(参看886节),但在此是指属灵之爱的良善,也就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和信之良善。“橄榄油”在此之所以表示信与信的良善,是因为这油是用来点灯的,也就是用于灯台,而“灯台”表示属灵天堂(9548节),地上的属灵天堂就是属灵教会。在圣言中,“油”和“橄榄油”表示属天良善和属灵良善;在论述属天国度或属天教会的地方表示属天良善,在论述属灵国度或属灵教会的地方表示属灵良善。这些国度或教会通过它们的良善来区分。属天国度或属天教会的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和相爱的良善;属灵国度或属灵教会的良善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和信之良善(9741节)。这些良善和源于它们的真理是整部圣言论述的主题,因为圣言完全由关于良善的教义构成,因为它完全由关于爱主爱邻的教义构成(参看马太福音22:35-40);一切良善都是爱的属性,包括信之良善,因为这良善是从爱之良善产生的,没有它就不存在。
由于圣言由关于良善的教义构成,所以人们若要理解圣言,就必须知道何为良善。但是,没有人知道何为良善,除非他照圣言过一种良善的生活。因为当有人照圣言过一种良善生活时,主就将良善注入那人的生命。然后此人就会觉察并感受到那良善,由此明白它的性质。否则,它不会显现,因为它没有被觉察到。由此可见,那些只是知道包含在圣言中的东西,说服自己相信它们都是真的,然而却不行出来的人处于哪种状态。他们没有真正意识到良善,因而也没有真正意识到真理,因为从良善才能知道真理,没有良善的真理永远不会存在,只不过是毫无生命的记忆知识而已,这些知识在来世都会消亡的。
“油”和“橄榄油”表示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它们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撒迦利亚书:
我看见了一个金灯台,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一棵在灯盏的右边,一棵在灯盏的左边。这是两位油之子,站在全地之主的旁边。(撒迦利亚书4:2, 3, 14)
“两棵橄榄树”和“两位油之子”是指在祂右边的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在祂左边的对邻之仁的良善。类似的话出现在启示录:
两个见证人说预言一千二百六十天。这二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站在大地之神面前的。(启示录11:3, 4)
“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是指这两种良善,它们因来自主,故被称为“两个见证人”。
又:
我听见在四活物中间有声音说,油和酒不可糟蹋。(启示录6:6)
“油”表示爱与仁之良善,“酒”表示信之良善与真理。以赛亚书:
我要在旷野种上香柏树、皂荚树、番石榴树和橄榄树。(以赛亚书41:19)
耶利米书:
他们要来到锡安的高处歌唱,又流归耶和华的美善,就是小麦、新酒和油。(耶利米书31:12)
约珥书:
田荒凉,地悲哀,因为五谷毁坏,新酒干竭,油也缺乏。(约珥书1:10)
同一先知书:
禾场必满了洁净的五谷,榨池必有新酒和油盈溢。(约珥书2:24)
申命记:
我必按季节降雨在你们的地上,使你们可以收藏五谷、新酒和油。(申命记11:14)
这节经文论及“五谷、新酒和油”,但是,凡认真思考这个问题的人都能看出所指的不是这些东西。圣言因是神性,故是属灵的,不是世俗的,所以经上不会说与地上的五谷、新酒、油有关的话,它们都是作为食物的形式而服务于肉体的,不过也是在服务灵魂的前提下。因为在圣言中,一切食物都表示天上的食物,圣餐中的饼和酒就是这样。至于此处所引用经文中的“五谷”和“新酒”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3580, 5295, 5410, 5959节);由此明显可知“油”表示什么。
这同样适用于主在世时所说的一切话,如祂论到撒马利亚人说,他来到那个被强盗打伤的人身边,给他包扎伤口,倒上油和酒(路加福音10:33, 34)。此处不是指油和洒,而是指爱与仁之良善,“油”是指爱之良善,“酒”是指仁与信之良善;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邻舍,因而是对他的仁爱。至于“酒”也具有这种含义,可参看前文(6377节)。
这同样适用于主论及十个童女的话,其中五个拿着灯,却没有油,五个拿着灯,也有油,后面五个被允许进入天堂,而前面五个被拒绝了(马太福音25:3, 4等);“灯里的油”是指在信之真理里面的爱与仁之良善;“有灯无油的童女”是指那些听到并阅读圣言,说他们相信,然而却没有因此做任何善事的人,即便行了任何良善,他们也不是出于爱良善或真理,而是出于爱自己爱世界而行的。
由于“油”表示仁之良善,所以病人也用油来抹,并得医治,如经上说到主的门徒,他们出去,赶出许多鬼,用油抹了许多病人,治好他们(马可福音6:13)。诗篇:
你要用油滋润我的头,我的杯必满溢。(诗篇23:5)
“用油滋润头”表示赋予天上的良善。摩西五经:
耶和华使百姓得吃田间的土产;又使他们从磐石中咂蜜,从坚石中吸油。(申命记32:13)
这论及古教会;“从坚石中吸油”表示通过信之真理而充满良善。
哈巴谷书:
无花果树必不发芽,葡萄树上无出产;橄榄树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粮食。(哈巴谷书3:17)
此处不是指无花果树、葡萄树、橄榄树,以及田地,而是指它们所对应的天上事物,或说天上的食物资源;凡承认圣言论述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因而属于灵魂的那类事物的人,自己就能认识到这一点。但那些只思想世俗、尘世和肉体事物的人看不见内在事物,甚至不想看见它们,因为他们对自己说,什么是属灵事物?什么是属天事物?因而说,什么是天上的食物资源?当被告知,这些就是属于聪明和智慧的那类事物时,他们的确会知道,但不想知道它们属于信和爱。他们不想知道,是因为他们不让这类事物进入他们的生命,因而不会走得太远,以至于获得在天上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聪明和智慧。
以西结书:
我用水洗你,洗净你身上的血,又用油抹你。我给你穿上刺绣的衣服。你的衣服是细麻布、丝绸和绣花的手工做的。吃的是细面、蜂蜜并油。又拿你的绣花衣服盖在偶像上,并将我的膏油和香料摆在它们面前。(以西结书16:9, 10, 13, 18)
谁看不出,在这段经文中,所指的不是用绣花手工、细麻和丝绸做的衣服,也不是指油、蜜或细面,而是指属于天堂和教会的神性事物?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耶路撒冷,而耶路撒冷是指教会;因此,所提到这几样事物是指诸如与教会有关的那类事物。显然,每个细节都表示关于教会的某种具体事物;因为圣言,也就是神性里面没有一个词是没有意义的。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参看3654节),至于“绣花的手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9688节),“细麻”(5319, 9469节);“细面”(2177节);“蜜”(5620, 6857节);“用水洗”(3147, 5954e, 9088节);“洗净血”(4735, 9127节)。
何西阿书:
以法莲吃风;他们与亚述立约,把油送下埃及。(何西阿书12:1)
这些话完全无法理解,除非人知道“以法莲”、“亚述”和“埃及”都表示什么;它们描述了教会成员的理解力,这理解力已经因基于记忆知识的推理而被败坏了;因为“以法莲”是指这种理解力(3969, 5354, 6222, 6238, 6267节);“亚述”是指推理(1186节);“埃及”是指记忆知识(9391节)。因此,“把油送下埃及”表示以这种方式玷污教会的良善。
主经常上橄榄山(路加福音21:37; 22:39),这是因为“油”和“橄榄”表示爱之良善,“山”也是(6435, 8758节)。原因在于,当主在世时,关于祂的一切都是天堂的代表;整个天堂通过它们而与主联结;因此,凡祂所行的和凡祂所说的都是神性,是天上的,最末和最低事物则是代表。橄榄山代表爱与仁之良善方面的天堂;这一点也清楚可见于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必出去与那些民族争战。那日,祂的脚必站在耶路撒冷面前的橄榄山上。这橄榄山必分裂,山的一半向东倾斜,一半向海倾斜,成为极大的山谷;山的一半向北挪移,一半向南挪移。(撒迦利亚书14:3-4)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和祂的降临;“橄榄山”表示爱与仁之良善,因而表示教会,因为这些良善构成教会。教会将离开犹太民族,在外邦民族当中建立,这一事实由“这山必向东、向海、向北、向南分裂”来表示。主在路加福音中的话也有类似含义:
你们自己却要被赶到外面;从东、从西、从北、从南将有人来,在神的国里坐席。(路加福音13:28, 29)
就整体意义而言,“耶和华必出去与那些民族争战”、“祂的脚必站在耶路撒冷面前的橄榄山上”表示主将出于神性之爱而与地狱争战;因为“那些民族”表示来自地狱的邪恶(1868, 6306节),祂的脚要站的“橄榄山”表示神性之爱。
10283.“不可倒在人的肉身上”表不能将主的东西赋予人的自我。这从“人的肉身”和“倒”的含义清楚可知:“人的肉身”是指他的自我,如下文所述;“倒”是指赋予。因为“倒”与“触”具有相同的含义;但“倒”论及液体,如油、酒和水;“倒出来”论及神性、属天和属灵的事物;而“触着”论及干物质和肉体事物,“触着”表示赋予(参看10130节)。由此可推知,膏油不可倒在肉身上表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不可赋予一个人的自我,因为一个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主的神性良善不可能被赋予邪恶的东西。一个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参看210, 215, 731, 874-876, 987, 1023, 1024, 1047, 5660, 5786, 8480节)。
人的自我的一部分属于意愿,一部分属于理解力;意愿部分由邪恶构成,理解力部分则由这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构成。也就是说,前者,就是自我的意愿部分,由“人的肉身”来表示,后者,就是理解力部分则由这肉身的血来表示。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西门,你是有福的。因为将它指示给你的,不是血肉,乃是我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16:17)
显而易见,此处的“肉”和“血”表示人的自我。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血”在此表示从人之自我的理解力部分出来的虚假,“肉欲”表示源于它的意愿部分的邪恶。“血”表示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因而表示由于意愿中的人自己的东西而在理解力部分中的人自己的东西(参看4735, 9127节)。
以赛亚书: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他们必喝自己的血醉倒,好像喝新酒一样。(以赛亚书49:26)
“使他们吃自己的肉,喝自己的血醉倒”表示使他们充满邪恶和邪恶的虚假,因而充满他们自己的东西;因为邪恶和虚假都是自我出来的。
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血肉为膀臂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倚靠人,以血肉为膀臂”表示倚靠人自己和人的自我。
以赛亚书:
人民都成了烧火的燃料。有人右边砍下,仍受饥饿;左边吞吃,仍不饱足。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玛拿西将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以赛亚书9:19-21)
“烧火的燃料”表示将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或欲望变成人自己的;“受饥饿,不饱足”表示不接受信之良善或真理;“膀臂上的肉”表示人之自我的这两个部分;“玛拿西”表示意愿里的邪恶;“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虚假;“吃”表示人自己的。“火”表示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或欲望(参看5071, 5215, 6314, 6832, 7324, 7575, 9141节);“受饥饿,不饱足”之所以表示不接受信之良善或真理,是因为“饥饿”或饥荒和“口渴”表示良善和真理的荒凉(5360, 5376, 6110, 7102, 8568e节);“右边”表示真理所源自的良善,“左边”表示良善到来所经由的真理(参看10061节);因此,“有人右边砍下,仍受饥饿;左边吞吃,仍不饱足”表示无论他们接受多少关于良善和真理的教导,仍就不会接受它们。
“玛拿西”表示意愿中的良善(参看5351, 5353, 5354e, 6222, 6234, 6238, 6267节);“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真理(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节);因此,就反面意义而言,“玛拿西”表示意愿中的邪恶,“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虚假,因为在圣言中,几乎一切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吃”表示变成人自己的(3168, 3513, 3596, 4745节);由此明显可知“吃自己膀臂上的肉”表示什么,即将源于自我的邪恶和虚假变成人自己的。之所以说“膀臂上的肉”,是因为“膀臂”和“手”一样表示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能力,他信靠这能力(参看10019节提到的地方)。
撒迦利亚书:
我就说,我不牧养你们。要死的,由他死;余剩的,让各人吃别人的肉。(撒迦利亚书11:9)
“不牧养”表示不教导并改造;“要死”表示丧失属灵生命;“吃别人的肉”表示将源于别人自我的邪恶变成人自己的。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的邻舍,肉体肥大的埃及之子行淫。(以西结书16:26)
“耶路撒冷”表示败坏的教会;“肉体肥大的埃及人行淫”表示通过唯独始于属世人的记忆知识,因而通过感官记忆知识而歪曲教会的真理。“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参看402, 2117, 3654节),在此表示败坏的教会;“行淫”表示歪曲真理(参看2466, 2729, 8904节);“子”表示真理,也表示虚假(参看1147, 3373, 4257, 9807节);“埃及”表示正反两方面意义上的记忆知识(参看9340节提到的地方);“埃及”也表示属世层(参看9391节提到的地方)。因此,“肉体肥大”描述了那些倚靠感官证据推理教会的真理,并得出结论的人。那些如此行的人抓住虚假而不是真理,因为倚靠感官证据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就是倚靠身体感官的幻觉或谬论而如此行。因此,“肉体肥大”表示感官人,因为他们出于身体中自己的东西进行思考,或说他们自己的身体感知主宰了他们的思维。
以赛亚书:
埃及人不过是人,并不是神;他们的马不过是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此处“埃及”也表示记忆知识;“他的马”表示由这记忆知识构成的理解力;当人们利用自己,而非神的东西得出结论时,这种理解力被称为“是肉,并不是灵”。“马”表示理解力(参看2761, 2762, 3217, 5321, 6534节);“埃及的马”表示由一种败坏的理解力所提供的记忆知识(6125, 8146, 8148节)。
“肉”表示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或也可说,他自己的邪恶意愿,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中论述以色列人对吃肉的渴望的地方,对此,经上如此记着说:
那人民中间的乌合之众大起贪欲的心,说,谁给我们肉吃呢?耶和华说,你们明天要吃肉。你们不止吃一天、两天、五天、十天、二十天,要吃一个整月。有风从耶和华那里刮起,把鹌鹑由海面刮来,使它们散落在营地,离地面约有二肘。百姓起来,终日终夜,并次日一整天,捕取鹌鹑,将它们摆列在营的四围。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吞咽,耶和华的怒气就向百姓发作,耶和华用极重的灾殃击杀百姓。于是他给那地方起名叫贪欲之人的坟墓。(民数记11:4, 18-20, 31-34)
“肉”表示这个民族的自我,或说属于这个民族的东西,这一点从这段经文的每个细节可以看出来;因为若不是这个意思,渴望吃肉能有什么邪恶呢?更何况以前就已经应许他们有肉吃(出埃及记16:12)。但由于它表示自我,因而表示一种邪恶的意愿,而这个民族拥有自我,就是一个邪恶意愿的程度超过其它民族,所以当他们渴望肉时,经上说他们“大起贪欲之心”,他们因此被极重的灾殃击杀,他们被埋葬的地方也因此被称为“贪欲之人的坟墓”。无论你说意愿的邪恶,还是说贪欲,意思都一样,因为一个邪恶的意愿就在于贪欲。人的自我只渴望它自己的东西,却不渴望涉及邻舍的任何东西,或涉及神的任何东西,除非对自己有利。由于这个民族是这个样子,故经上说“他们不止吃一天、两天、五天、十天、二十天,要吃一个整月”,以此表示这个民族将永远是这个样子,因为“一个整月”表示永远;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说“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吞咽,他们就被极重的灾殃击杀”,因为“牙齿”表示自我的肉体层面,就是一个人心智的最低层(4424e, 5565-5568, 9062节)。至于这个民族是这个样子,可参看9380节提到的地方,以及摩西之歌(申命记32:20-28, 32-34)。
在圣言中,“灵”反对肉体,因为“灵”表示来自主的生命,“肉体”表示来自人的生命,如在约翰福音:
赐生命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由此清楚可知,“灵”表示来自主的生命,也就是从祂所获得的对祂的爱和信的生命;“肉体或肉身或肉”(flesh)表示来自人的生命,因而表示他的自我,或他自己的东西;这就是为何经上说“肉体是无益的”。在别处也是这个意愿: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诗篇:
神顾念他们不过是肉体,是一阵去而不返的风(或灵)。(诗篇78:39)
由于当论及人时,“肉体或肉身或肉”表示他的自我,或他自己的东西,也就是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故明显可知当论及主时,“肉体或肉身或肉”表示什么,即表示主的自我,也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就是在约翰福音中主的肉所表示的: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约翰福音6:51, 53-55)
主的“肉”表示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祂的血”表示从这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此它们与圣餐中的饼和酒意思是一样的;这些神性实物是祂自己的,存在于祂的神性人身里面(参看1001, 3813, 4735, 4976, 6978, 7317, 7326, 7850, 9127, 9393, 10026, 10033, 10152节);祭牲代表源于主的良善,这些祭牲的肉也因此表示良善(参看10040, 10079节)。此外,在圣言的各个地方,经上都提到了“凡血肉之躯”,以此表示每个人(如创世记6:12-13, 17, 19; 以赛亚书40:5-6; 49:26; 66:16, 23-24; 耶利米书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20:48; 21:4-5;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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